【政府采购】计划财务处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
根据《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》,2021年1月1日起,凡使用学校预算资金,按法定采购方式(包括公开招标、邀请招标、竞争性谈判、竞争性磋商、单一来源采购、询价等)实施的采购项目(政采云电子卖场、服务大厅和会议培训除外),如3-4月需采购的项目,请于1月20日前填写附件后交经费主管部门,学校将于放假前统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示。
作者:
发表时间:2021-01-11
根据《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》,2021年1月1日起,凡使用学校预算资金,按法定采购方式(包括公开招标、邀请招标、竞争性谈判、竞争性磋商、单一来源采购、询价等)实施的采购项目(政采云电子卖场、服务大厅和会议培训除外),如3-4月需采购的项目,请于1月20日前填写附件后交经费主管部门,学校将于放假前统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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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1-01-11